税务文书送达公告(广州市加川服装设计有限公司税务事项通知书)半岛综合体育

  服装设计       |      2024-01-21 13:07:40

  半岛综合体育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半岛综合体育、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半岛综合体育,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穗税二稽税通〔2024〕42号)(见附件)。

  请你单位及时到我局(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54号)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穗税二稽税通〔2024〕42号)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上述《税务事项通知书》(穗税二稽税通〔2024〕42号)正本即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半岛综合体育、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六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

  通知内容:你(单位)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的应缴纳税款(大写)叁佰陆拾壹万玖仟伍佰肆拾肆元陆角陆分(¥:3619544.66元),限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15日内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半岛综合体育。

  你(单位)若同我局(所)在纳税上有争议,必须先依照本通知的期限缴纳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半岛综合体育,然后可自上述款项缴清或者提供相应担保被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顶部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767号